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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买房的购买申请书(買付証明書):写什么、有没有约束力、提交后能不能反悔

在日本看中房子后,第一步通常是提交“購買申請书”(買付証明書)。它写价格、定金、贷款和有效期,但本身不是合同,法院也多次认定仅凭它买卖不成立。不过交涉很深时反悔可能要赔偿,交了申込证拠金也要知道能不能退。本文按民法、宅建业法和判例整理。

一句话结论:购买申请书是“我想买”的书面表态,不是合同

在日本看中一套房,第一步通常不是签合同,而是通过中介向卖方递一张“購買申請书”,日文叫買付証明書,也叫購入申込書、買付申込書[6]。它写明你愿意出的价格和主要条件,卖方据此决定要不要和你谈。它本身没有法律约束力,提交后原则上可以撤回;但交涉已经谈到很深的阶段再无故反悔,法院有判例支持卖方索赔[4][7]。另外,有的中介会在这个阶段收一笔“申込証拠金”,这笔钱在撤回申请时必须退还[2][3]。下面按买家的角度把这几点讲清楚。

购买申请书写什么:价格、定金、贷款和有效期

法律没有规定購買申請书必须写哪些内容,格式一般由中介提供[7]。常见项目包括:物件的所在地和面积等特定信息、希望购买价格、预定的手付金(定金)金额、希望签约日和交房时间、是否用贷款和预计借款额、有效期限,必要时还有买方的年收入和职业[7][6]。年收入要按源泉徴収票或确定申告的金额如实填写,不能虚报[6]。

有效期限一般写1到2周左右,由卖方或中介一侧掌握;如果你需要办房贷或先卖掉现在的住房,可能要留更长的缓冲时间[6][7]。有效期写得太长,卖方不好判断还有没有谈判空间;写得太短,贷款审查可能来不及[7]。

同一套房可能同时收到几份購買申請书。通常没有“先到先得”的规则,卖方和中介会比较各份的价格和条件来决定先和谁谈,后提交但条件更好的买家也可能被优先[6][7]。卖方愿意谈时,有时会回一份“売渡承諾書”,写明预定售价、交付时间和有效期间;它同样没有法律约束力,但对买家来说是取得交涉权的确认,有的银行在房贷审查时也会把它作为参考资料之一[6]。

它有没有法律效力:法院怎么看

按民法第522条,合同在一方提出要约、对方承诺时成立,除法令另有规定外,不需要书面等特定形式[1]。那么卖方收下購買申請书、口头说“好”,买卖是不是就成立了?法院的态度基本是否定的。

全日本不動産協会的法律问答整理了几个判例:不动产价值高、影响大,实务上一直是“签合同书、交手付金或内金”才算成交的惯例,東京高等裁判所1975年(昭和50年)6月30日的判决承认了这一惯例,认为签订合同书和交付内金可以视为买卖成立的要件[4]。大阪高等裁判所1990年(平成2年)4月26日的判决更直接:購買申請书只表示将来有购买的希望,即使买卖双方交换了買付証明書和売渡承諾書,也要经过之后的具体交涉达成合意,买卖才成立,而且这一点在不动产行业是普遍认知[4]。東京地方裁判所2014年(平成26年)12月25日的判决则认为,即使已经有合同草案和合意书,只要还约定要继续协商未定条件、登记时间和结算日等也没定下来,合同就还没成立[4]。

所以对买家来说,提交購買申請书不等于签了合同:卖方可以不接受,你也还没有承担买房的义务。真正有约束力的,是之后由宅地建物取引士说明重要事项、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书[2]。

提交后能反悔吗:原则可以,但谈得越深风险越大

因为没有法律约束力,提交后取消購買申請书本身不需要付违约金[6]。但有一条法理叫“契約締結上の過失”:合同成立前双方原则上互不负义务,可是交涉已经充分推进、对方合理地相信合同一定会成立时,一方无正当理由突然拒绝签约,可能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[4][5]。

福岡高等裁判所1995年(平成7年)6月29日的判决就是一个例子:一块公寓开发用地的买卖,合同书的制作、价款结算的安排甚至开工仪式的日期都确认好了,买方才拒绝签约,法院支持了卖方的损害赔偿请求[4]。三井住友トラスト不動産介绍过另一个类型的案例:双方交换了買付証明書和売渡証明書、约定了签约日和结算日,卖方为此委托设计公司出图,建筑确认办完后买方以建筑费上涨为由拒绝签约,律师的意见是这种情况可能满足“交涉已充分推进并产生信赖、且信赖被辜负”这两个要件[5]。

反过来说,这些案例的共同点是条件已经基本谈定、对方已经为签约投入了成本。普通的二手公寓交易中,买家在条件还没谈拢、或者因为贷款事前审查没通过等正当理由退出,一般不属于这种情况。即便法律上没有责任,随意撤回也会浪费卖方和中介的时间,以后再想对同一套房出价可能就没有机会了;确实要撤回时,应该尽早通过中介说明原因[6][7]。

申込証拠金:这个阶段交的钱能不能退

有些不动产公司在收購買申請书时会收一笔“申込証拠金”(申込金),目的是预约或优先处理[8]。它和签约时交的手付金不同:手付金有金额上限和保全措施的规定,而申込証拠金在签约前的收付没有专门的规定,法律性质并不清晰,正式签约后一般会充抵为手付金的一部分,最后成为价款的一部分[8]。

买家最关心的是:撤回申请后这笔钱退不退。答案是必须退。宅建业法第47条の2第3项禁止宅建业者做出妨碍合同申请的撤回、损害相对方利益的行为,具体行为由国土交通省令规定[2];宅建业法施行规则第16条の11明确列出“相对方撤回合同申请时,拒绝返还已收取的预付款(預り金)”是禁止行为之一[3]。也就是说,不管收钱时叫什么名目,签约前交给业者的钱在撤回申请时都要退还。另外,业者只是居间中介、不是卖方时,它收取申込証拠金的理由本来就不明确,业内对这种做法多持否定看法[8]。遇到中介要求先交钱才接受申请的情况,可以要求对方说明这笔钱的性质,并保留收据。

对买家意味着什么:提交前想清楚的几件事

条件没想好之前不要提交。 購買申請书虽然可以撤回,但它是你和卖方谈判的起点,价格、手付金、交房时间一旦写下去,再改会损害信任[7]。先把预算、贷款额度和入住时间确定下来再写。

价格要在卖方能接受的范围内。 出价和卖方的预期差太多,可能直接被拒绝而没有谈判机会[7]。中介通常能告诉你卖方的底线大概在哪里,以及有没有其他竞争者。

先做贷款事前审查。 購買申請书里要写是否用贷款和预计借款额,卖方也会据此判断你的履约能力[7]。提交前拿到银行的事前审查结果,既能让卖方更放心,也能减少之后因贷款不批而撤回的可能。

不要通过多家中介重复提交。 已经通过一家中介提交后,再找别的中介对同一套房出价,可能被视为“抜き行為”,有违反中介合同的风险,业内也普遍避免[7]。

看清有效期限和撤回方式。 有效期一般1到2周[6][7]。如果到期前卖方没有回复,申请自动失效;确实要撤回时,用书面或邮件通过中介通知,留下记录。

住在海外的买家要预留时间。 看房、拿到贷款事前审查结果、准备签约文件都需要时间,提交購買申請书时把这些时间算进有效期和希望签约日,避免被动。

小结

購買申請书(買付証明書)是买家向卖方表达购买意愿和条件的书面文件,写价格、手付金、贷款、有效期等[7][6]。按民法和判例,仅凭它买卖不成立,提交后原则上可以撤回[1][4];但条件已基本谈定、对方已为签约投入成本后再无故反悔,可能要按“契約締結上の過失”赔偿[4][5]。这个阶段如果交了申込証拠金,撤回申请时业者必须退还[2][3]。如果您正在考虑在大阪购房,欢迎联系我们,我们会用中文帮您准备購買申請书,并说明每一项条件的含义。

资料来源

  1. e-Gov法令検索(デジタル庁)「民法(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)第522条(契約の成立と方式)」2026年11月6日(查阅 2026年11月6日)
  2. e-Gov法令検索(デジタル庁)「宅地建物取引業法(昭和27年法律第176号)第35条・第37条・第47条の2」2026年11月6日(查阅 2026年11月6日)
  3. e-Gov法令検索(デジタル庁)「宅地建物取引業法施行規則(昭和32年建設省令第12号)第16条の11」2026年11月6日(查阅 2026年11月6日)
  4. 全日本不動産協会「買付証明書の法的性格(不動産お役立ちQ&A、月刊不動産2016年2月号、弁護士 渡辺晋)」2016年2月(查阅 2026年11月6日)
  5. 三井住友トラスト不動産「契約の締結を拒んだら損害賠償責任が発生する?(不動産売買の法律アドバイス 2014年10月号)」2014年10月(查阅 2026年11月6日)
  6. SUUMO(リクルート)「不動産売買の「買付証明書」とは? 雛形、作成するメリットや注意点、効力、書き方、価格交渉、売渡承諾書を解説」2025年5月19日(查阅 2026年11月6日)
  7. 東急リバブル「買付証明書とは?記載内容や法的効力、提出時の注意点(L-note 不動産の疑問)」2026年5月13日(查阅 2026年11月6日)
  8. 積水ハウス不動産「不動産用語「申込証拠金(申込金)」とは」2026年11月6日(查阅 2026年11月6日)

本文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投资、税务或法律建议。数据以文末所列资料发布时为准,之后可能发生变化;具体判断请咨询专业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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